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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4日

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项目 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单位:纪委监委 发布人:张艺萱 发布时间:2025-07-15 点击量:5

按照旗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展情况

(一)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等4份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分工,提出务实工作思路和举措,强化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治成效。经旗委、旗人大审核同意,制定《乌拉特前旗监察委员会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向旗人大常委会进行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汇报。提请旗委、政府健全完善集中整治实体化运行工作专班机制,强化调度协调,统筹推进,并将集中整治纳入党政督查、巡察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旗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组织召开20次领导小组会议,并在全旗开展巡回督导,同旗政府部分副旗长,苏木镇、旗直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个别谈话32人次,继续严格落实“片区协作”机制,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片区开展线索核查和办案指导,上半年,全旗11个苏木镇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20件,立案13件,查结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抽调干部参加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叉审计,两轮共反馈我旗8个嘎查村63个问题,全部督促完成整改。同时我旗派往乌拉特中旗交叉审计组共发现44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4个。

(二)强化线索收集处置。充分利用各类有效资源,采取案件起底复盘、强化检查督导、加强部门协作、地区交叉监督等措施,广拓线索来源。截至6月底,旗纪委监委共受理集中整治问题线索80件,立案37件41人,查结22件,留置6件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5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37万元,返还群众财物37.62万元。在强大的震慑和感召下,有3名干部主动投案。

(三)深入开展整改整治。聚焦重点整治项目,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集中整治推进会3次,向旗教育、农科等15个部门下发《工作提示》,督促认真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职责,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建立健全“三本台账”,做好整改整治工作。上半年,旗纪委监委共梳理重点整治问题253个,完成整改238个,整改率94.07%,取得阶段性成效15个;录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的15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另外,按照上级要求,旗纪委监委正在对体育、慈善领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聚焦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旗农科局等7个主体部门对照中纪委第二督导组反馈问题开展排查,共发现问题21个,旗纪委监委会同实体化运行专班对自查问题和整改措施逐项审核把关,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踏查、随机走访等方式对整改工作开展跟进监督,目前已整改13个;自治区督导组第一轮反馈旗纪委监委的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聚焦薄弱领域整治,指派专人对自治区医保局飞行检查反馈的7类45个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问效,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责成旗医保局将涉及违规使用的418.31万元医保基金全部追回,并对涉事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理;旗纪委监委对涉及医保基金管理的7件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立案1件2人,组织处理6人,推动旗医保局深化疑点数据比对分析,清缴违规资金165.29万元,并督促全旗医疗机构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四)有力推动民生实事办理。实行“台账式管理、月调度进展、小切口为民”工作机制,推动11个苏木镇确定嘎查村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安全、农牧民增产增收等“一镇街一实事”精品民生项目22个,目前已完工14个。聚焦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精准选取“小切口”推动办理民生实事107件,其中,推动各苏木镇、农牧场代办民政临时救助、化解土地矛盾纠纷等一批实事56件,旗直部门办理养老服务上门帮办、企业登记周末不打烊、物业服务不及时等民生实事51件。旗纪委监委推动办理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整治典型实事被自治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动态刊发并推广。

二、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工作进展情况

6月23日,旗纪委办公室向各苏木镇、农牧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中心)、旗委巡察办印发了《乌拉特前旗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同时,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围绕9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旗纪委监委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纳入旗级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明察暗访组工作重点,着力发现相关问题。

各苏木镇、农牧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方案》要求,分别向苏木镇、农牧场党委及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报告,并推动全旗各级党委(党组)在23日至27日期间,开展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照方案中所列9项整治重点内容,逐项进行了查摆。截至6月27日,16个苏木镇、农牧场,56个旗直单位(含二级单位148个)和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临聘人员共9377人全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的问题和线索。

三、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工作进展情况

(一)抓好专题学习。2025年6月9日,副书记李志向机关全体干部及旗委巡办全体干部传达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文件精神,并要求在临河专案的人员同步开展学习;6月10日,旗纪委常委会上,纪委书记王新向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了《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6月15日,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娜在旗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乌拉特后旗9名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一起醉驾交通事故致2名公职人员死亡问题的通报、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3名干部违规饮酒问题的通报;6月20日,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娜向全体干部传达学习了《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问题的通报》、《工作提示(法规文件中关于禁止违规吃喝的规定要求)》,办公室主任李皓学习关于市纪委印发《巴彦淖尔市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强调具体整治违规吃喝的工作举措;6月23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支委会议,对违规吃喝相关文件进行了领学;6月27日由办公室主任李皓领学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魏栓师等人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违规吃喝突出问题的剖析报告》;7月3日,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乔金鑫对自治区《关于四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进行了集中领学。以上传达会议精神,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都通过电话方式予以传达,达到了全员覆盖。

(二)强化警示教育。2025年6月7日,机关组织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苏木镇纪委监察办全体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河南省信阳市、湖北省黄冈市、安徽省安庆市违规吃喝问题,传达关于围绕违规吃喝开展明察暗访的通知文件;6月13日,机关组织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苏木镇纪委监察办全体领导干部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由副书记毛智勇传达了自治区纪委《关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9名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一起醉驾交通事故致2名公职人员死亡问题的通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会后开展集体谈话;6月18日纪委副书记毛智勇向机关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全体领导干部传达了李希、刘金国关于违规吃喝问题的批示精神。

(三)深入谈心谈话。按照旗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求,6月13日,旗纪委书记王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机关党委书记毛智勇和各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开展谈心谈话,各支部书记和所在支部所有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做记录。6月19日,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毛智勇与苏木镇、农牧场纪检书记开展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谈心谈话。

(四)加大查摆力度。6月18日组织机关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苏木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基层“四风”10种隐形变异表现;对照“互相吃”“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一桌餐”及其他情况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条逐项对照检视,自查自纠,并将查找的问题动态调整列入问题清单,共查摆问题167条,164条完成整改。清单中,对于存在相关行为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防微杜渐。

(五)开展专题研讨。6月12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针对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撰写研讨材料,并由各支部收集整理。

(六)强化集中整治。制定了违规吃喝自查自纠整改台账,并下发至机关、旗委巡察办、各苏木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截止7月1日,共收到整治违规吃喝个人自查自纠问题121条,立行立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七)强化监督检查。干部监督室于每周不定期开展办公场所集中检查,重点对违规饮酒、酒后上班行为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已开展3次办公场所集中检查。采取短信提醒、电话提醒、视频抽查等方式,全力杜绝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特别是留置场所、外查、入住酒店干部违规饮酒问题;6月20日-23日,旗纪委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包联片区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6月30日至7月2日,旗纪委监委明察暗访组围绕“相互吃”“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一桌餐”等7个方面重点内容,以及其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问题,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共发现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7个,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八)建立制度机制。6月19日印发《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6月20日修改完善机关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禁止违规饮酒、违规吃喝的相关规定;7月1日制定了机关《关于在全旗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至各苏木镇、农牧场纪委,旗委巡察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