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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

巡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点击量:742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五届巴彦淖尔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将对市县两级工信、应急管理、能源等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现场巡察期间,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县两级工信、应急管理、能源等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6604888674,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电子邮箱:aqsczxxcz@163.com。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15日。

                      

                      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