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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矿山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8 点击量:788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乌拉特前旗铁矿等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典型案例”整改方案》要求及自治区审定意见,以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为目标,合理调整全旗采矿权布局,提升非煤矿山规模效应,实现全旗非煤矿山科学有序、安全规范、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和《乌拉特前旗超贫磁铁矿定性综合论证报告》,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关闭以下矿山:

  1、乌拉特前旗淖尔兔沟铁矿,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10052110064457,矿权人:乌拉特前旗晨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修复主体义务由乌拉特前旗晨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2、乌拉特前旗海流斯太西矿区铁矿,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09052110016189,矿权人:内蒙古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态修复主体义务由内蒙古元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3、乌拉特前旗温图铁矿区,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11052110111757,矿权人:包头市聚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修复主体义务由包头市聚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

  自本关闭决定下达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注销手续,如不服本决定,企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9日。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