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乌拉特前旗旗委开展专项+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专项巡视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展监督,常规巡视将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开展监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乌拉特前旗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8-3212001,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A007号邮箱;电子邮箱:zzqxsz2@sohu.com;巡视组接访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交通局一楼(东门)。同时,在旗政府大楼北墙、乌拉山镇紫东国际大酒店西墙、旗交通局一楼东墙设置联系信箱。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