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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巡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6 点击量:512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派出4个“常规+专项”巡察组,于2023年4月25日至7月8日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财政局党组、农牧和科技局党组、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水利局党组、自然资源局党组等6个旗直单位和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开展专项巡察;对旗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等3个旗直单位开展专项+常规巡察;对新安镇党委及所辖的12个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乌拉山镇水桐村、新安镇庆华村、先锋镇先锋村、大佘太镇马卜子村、额尔登布拉格苏木阿力奔嘎查等五个嘎查村涉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组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五个大起底”行动以及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常规巡察组将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落实整改不到位等方面内容开展常规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便于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反映问题,巡察组在巡察驻地设立信访室、举报信箱的同时,还建立了以下举报方式:

  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水利局党组;举报电话:15104787202;电子邮箱:wqqqwxcez@163.com。

  旗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民族事务委员委党组、财政局党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举报电话:15104788903;电子邮箱:wqqqwxcsz@163.com。

  旗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旗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自然资源局党组、农牧和科技局党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举报电话:15104785104;电子邮箱:wqqqwxcsiz@163.com。

  旗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新安镇党委及所辖12个村党组织、乌拉山镇水桐村、新安镇庆华村、先锋镇先锋村、大佘太镇马卜子村、额尔登布拉格苏木阿力奔嘎查;举报电话:15104782005;电子邮箱:wqqqwxcwuz@163.com。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大楼旗委巡察办(邮编:014400)。

  受理信访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7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旗委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