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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

关于做好党务公开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5 点击量:3400

各苏木镇党委,旗委各部、委、办、局、室,旗各办、局、室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党务公开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巴党务公开组发〔2020〕1号)文件要求,市、旗两级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已经建立。按照旗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旗级党务公开平台正式推广使用,现就做好当前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党务公开目录上传报备。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旗委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乌党务公开组发〔2020〕1号)文件中旗委党务公开工作目录,各苏木镇党委、旗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完成2020年度党务公开目录,将党务公开目录于本周五(6月5日)下午下班之前,上传至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并建立专门档案,及时将公开内容纸质文本存档。

二、抓紧完成录入信息工作。旗委常委部门要按照旗委公开目录要求,抓紧就责任范围内的公开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主动公开,并做好保密审查;同时,做好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2019年度以来党务公开事项的录入工作。各苏木镇党委、旗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尽快录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党务公开目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2020年以来的党务公开事项。各苏木镇党委、旗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信息录入工作务必于6月5日之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录入条目不少于3条。

三、认真做好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各苏木镇党委、旗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认真做好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对党务公开事项是否属于党和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应当报送保密机要局确定。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四、加强党务公开监督检查。近期,旗委办公室将联合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对各苏木镇党委、旗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苏木镇、旗直部门单位,将在全旗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各苏木镇党委、旗直单位党组织在信息录入工作中的建议及存在问题,要及时报告旗委办公室。

 

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办公室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