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一中廉政风险点
发布单位:临河区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2023-12-30]

一、校级领导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经临河一中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领导分工安排如下:

马永福: 党委书记、校长,负责学校党委及行政全面工作;

国春民: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教务处、教科研处工作;

王志诚: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政教处、公寓处工作

宋海霞: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后勤处。

薛思谦: 副校长,协助书记分管党委办,纪检监察工作,工会、团委工作;

二、学校廉政风险点及涉及处室、人员

(一)、学校收费(责任人:宋海霞副校长)

1、可能出现的乱收费:如向学生搭车收费:乱订资料收取资料费、考试费、补课费等。

2、学生自愿项目为由的代收费:如校服费、教辅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等。

风险涉及部门及人员:后勤处、班主任。

(二)、大宗物资采购及学校基建项目(责任人:国春民副校长宋海霞副校长)

1、利用采购教学、办公、设备用品,为学生购买保险、订购报刊书籍及其它学习资料、校服等机会收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回扣,或者与这些单位的人员勾结、虚增购货款进行虚报冒领,或将公款转到购货单位,虚开发票报帐,然后提取现金进行独吞或私分。

2、利用负责教学辅导资料发行的机会,收受出版、印制单位的“劳务费”、“感谢费”、“奖金”等。

3、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质量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结算等环节,收受承建单位或个人的贿赂。

风险点涉及部门:教务处、后勤处。

(三)、资产及财务管理(责任人:宋海霞副校长)

1、本单位出纳、会计由领导亲友担任,致使领导及领导亲友侵吞、挪用公款。

2、总帐、现金不分,财务印鉴、印章及票据一人保管,致使一些财务人员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

3、一把手直接管财务。

4、领导把关不严,甚至与财会人员窜通,进行虚报冒领或虚拟各种支出、套取公款进行侵吞或私分。

5、在教育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上,搞暗箱操作。

6、学校及单位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在租赁、承包、拍卖过程中,不阳光操作。

风险涉及单位及个人: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总务处。

(四)、干部人事任免、聘用及教师职称评聘(责任人:国春民副校长)

1、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荐后备干部,提名人选未经单位集体推荐。

2、不按组织程序进行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3、不召开党委会,或不按程序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考察,不经过党委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形成人事任免决定。

4、未按组织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5、实行竞争上岗的未按综合得分名次实行择优录取。

6、不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7、职称评聘、晋级中存在的违规或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学校对职评精神不宣传贯彻、对职评对象不公示、滞留职评指标或不严格执行职评标准,不严格审验相关证件等。

8、不按程序和规定办理教职工请假手续。

9、违规吃空饷。

风险涉及部门:教务处、办公室。

(五)、学校招生(责任人:国春民副校长)

1、执行上级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中违反招生政策超范围招生。

2、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风险涉及部门:教务处。

(六)、学生学籍管理(责任人:国春民副校长)

1、不按规定审查、办理学籍。

2、不按规定转出、转入学生。

3、对转学证、户口迁移证、休学医疗诊断证明审查把关不严。

风险涉及部门:教务处

(七)、贫困生资助(责任人:宋海霞副校长)

1、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

2、不及时、足额或变相发放学生资助款。

3、不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4、对贫困学生资助的证明材料把关不严。

风险涉及部门:助学金资助管理中心。

(八)、教师以教谋私(责任人:国春民副校长王成诚副校长)

1、有偿家教或私自开办培训班或在培训班机构有偿上课。

2、向学生推荐兜售资料。

3、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券。收受家长礼品,礼券。

4、教师瞒着学校私自乱收费。

5、接受家长宴请。

风险涉及人员:全体教师及班主任

(九)、学校食堂(责任人:宋海霞副校长)

1、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不公开招标暗箱操作的问题。

2、学校食堂财务帐目规范透明的问题

3、学校采买询价不合理,物品质量把关问题。

4、学校食堂物品出库入库的问题。

5、饭菜质量监管问题。

风险涉及部门:后勤处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一中学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