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开展五项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人:高婷 发布时间:2021-04-15 点击量:363 字体: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近期,杭锦后旗推出五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目标是集中力量、分阶段推进,加快解决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2021年为第一阶段:主要解决陕坝城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打新井、关旧井,铺设供水管网,建设水质净化设施,建设井房和设置标识、标志、围栏、监控装置等规范化建设,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垃圾,完成保护区划分,完善饮用水源地风险名录和应急预案等问题。2022年为第二阶段:主要解决陕坝城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征地或租地,清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种植、建筑物等,建设公路护栏、导流槽和收集池等水源地保护应急设施,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和严禁使用农药等问题。

 二是砂石料厂专项整治。经过三年污染防治攻坚,全旗56家砂石料厂(场)已清理得剩下16家。其中8家拟保留,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或提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另外8家已采取“两断”措施而未“三清”的砂石料厂(场)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林草局配合,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关停取缔类的要求,实现彻底“三清”。

 三是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一方面针对过去三年整治过程中办理了环评、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木板加工、农机制造、塑料制造、印刷包装、涂料制造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主要从提高企业VOCs废气收集率、保证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提高治污设施去除率、加强废气自行监测、加大运行监管和监督性监测等方面着手整治;另一方面是针对未配套VOCs污染防治设施的汽修、钣金等微型服务业企业,主要从督促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采取其它方式防治VOCs、开展废气自行监测和加大运行监管等方面着手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是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专项治理。针对全旗13家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整治,主要任务是对粉状物料全部施行封闭库贮存,块状物料低于防风抑尘网贮存,厂区硬化,加大清扫和洒水抑尘,出厂车辆清洗,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等。另外,在开展无组织专项治理的同时,还要督促企业加强有组织排放和固废贮存、处置等规范运行,确保各个生产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在过去三年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排查情况,将8家企业列入2021年综合整治清单。  其中4家升级改造,主要是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完善或提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另外4家关停取缔,分阶段“两断”和“三清”。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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