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巴彦淖尔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7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巴彦淖尔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巴彦淖尔市委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各方面,从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跟踪问效、统筹联动四项机制着手,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巡视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强化政治意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巡视反馈后,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巡视整改工作。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3个专项整改组,实行专项推进、专班落实,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担当意识,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巡视反馈以来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汇报,深入一线指导督导,组织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动员全市上下树立“开局即冲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其他市委常委和有关市级领导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研究谋划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带头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标定整改时间表和任务书,形成整改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三)强化监督意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市委在盯进度、盯过程、盯结果、盯质量上下功夫,巡视整改期间实行“周调度、周报告”工作制度,对整改相对滞后、措施落实有差距的部门点对点实地督办,并及时跟进指导“补课”;对已完成整改的严把审核关,逐条逐项“过筛子”,做到动态监控、过程指导、跟踪问效。市纪委监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统筹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以常态化、规范化的政治监督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市委组织部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推动被考评单位抓实整改任务。
(四)强化全局意识,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市委强化巡视整改牵引带动作用,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形成联动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巡视办等部门认真指导我市巡视整改工作,逐一审定整改措施,并提出科学合理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在政策倾斜、项目手续审批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帮助问题整改到位。旗县区举一反三、统筹联动整改,均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齐抓共管整改工作格局。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加大违法取用水问题查处力度,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我市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制定《巴彦淖尔市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许可行为,提升水行政管理水平。
2.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将打好打赢农业节水增效攻坚战作为全市一号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市县两级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明确阶段性攻坚目标和任务清单。在全市组织开展灌溉面积起底核实“百日会战”,逐村逐户逐田块核实灌溉面积。科学压减秋浇水量,2023年秋浇引黄耗水量较2022年压减30%以上。实施“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盟市间二期水权转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河套灌区各级渠系衬砌率。在磴口县大滩渠灌域和临河区永济灌域两条直口渠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完成试点片区耕地确权、用水量分配、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平台建设等工作,引领示范科学节水、精准计量。
3.市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聚力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对全市发展思路和目标定位进一步丰富拓展、调整优化、提标升级。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解决事关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按照建设“五高五区”总体思路,全力推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等主要经济指标晋位升级。实行“抓项目、稳企业、强产业”包联工作机制,实施了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依托“畅享美好生活·嗨购巴彦淖尔”市级品牌消费主题,累计开展各类消费活动405场,投入政府消费补贴资金442.2万元,发放政府消费券10万余张,带动消费9.2亿元。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4.4亿元、同比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2万元、同比增长5.8%,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1万元、同比增长7.4%,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7.5%、较上年同期提升20.9个百分点。
4.加快“科技兴蒙”项目建设。“天赋河套”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项目完成验收、智慧冷链大数据中心项目平台已搭建,加快推进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共建研究院工作进度,利用“科技兴蒙”市本级配套资金建设中国农业大学巴彦淖尔研究院。强化科研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科技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科研项目问效监管,“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到期项目已验收11项,市本级科技计划到期项目按时完成验收。
5.加强和规范市档案馆管理,对市档案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组织市、区两级消防救援队伍对市档案馆办公场所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个。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全力保障馆库安全运行。
6.全面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措施,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逐一核查梳理2022年中央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及项目、资金分配及拨付等情况,按规定用途足额拨付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四办”改革,676个审批事项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市本级127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发布“一件事”事项总数达到323个,设置“帮您办”窗口24个,累计为191个重大项目提供代办帮办服务2064次。
7.树牢大抓招商鲜明导向,切实推动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依托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发展基础好、优势足,自然资源种类多、储量大,清洁能源开发潜力大、前景好,向北开放条件好、带动强等优势,围绕建设“两个基地、四个集群”及12条重点产业链,紧盯行业龙头和知名企业,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开展干部招商引资“揭榜挂帅”活动,以干部敢为示范带动企业敢干、基层敢首创。依托阜外内蒙古商会建立巴彦淖尔市招商联络处、人才工作站、总商会联络处,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一系列措施,促成一批优质企业项目与我市签约并落地建设。1—10月,引进国内到位资金219亿元,同比增长28.3%。
8.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域推进信访代办工作,制定《关于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实施意见》、《信访代办员星级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信访代办工作观摩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9.压紧压实信访事项化解工作责任。加大领导干部接访计划公示力度,通过“巴彦淖尔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每月公示领导干部接访计划,每周公示领导干部接访情况。发布《信访工作动态》,对市领导、各旗县区领导到岗接访等情况进行通报。市信访联席办、临河区相继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沉基层公开下访接访工作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日常接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下访接访工作安排和要求。
10.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前三季度全市教育累计支出23.35亿元,同比增长6.3%。将教育经费保障列为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重要考核指标,建立督促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11.着力解决教师队伍“招不上、留不住”的问题。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新建并投入使用杭锦后旗晨丰学校、乌拉特中旗第五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优化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按照学段学科统筹招考,2023年全市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87人。支持县域优质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通过面试或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型人才或急需紧缺的教师,全市10所学校通过面试或考察的方式自主招聘部属师范院校、自治区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73人。
12.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支持各旗县通过依托优质资源托管、联合名校办学、引进名校长名教师等方式,扩大县域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稳定旗县生源。
13.加大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力度。2023年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3万人次。加强帮扶产业统筹,旗县区结合各自资源禀赋,通过地区特色优势,实施设施农业、养殖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不同的项目。其中,临河区重点实施了甜玉米种植科技园区项目,乌拉特前旗实施了养殖基地建设、秸秆加工和设施羊肚菌项目,五原县实施了辣椒交易市场、葵花仓储物流园区等项目,其他旗县也根据自身优势,差异化实施了各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同时,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成功举办“京蒙百企情—巴彦淖尔行”调研对接活动。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加速进京入超,66种产品已在北京首航超市上架销售,380款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在京销售,“农畜产品销售倍增计划”取得明显成效。
14.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分层分类分批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各级干部7819人次,切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完成第三季度重点人群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重点核查工作,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纳入监测对象。
15.理顺乌梁素海管理体制机制。《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确定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嘎查村委会四级承担的具体职责,分领域重点明确了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行政、生态环境、林草、农牧以及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承担的职能职责,为相关机构业务运行、职责划分和日常沟通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梳理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市林草局、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关于乌梁素海生态补水、湿地保护、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职责边界,结合本轮机构改革统筹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事项,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定”规定。
16.发挥开发区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市各工业园区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巴彦淖尔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研究制定《国家级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明确“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外贸稳增长、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等14项任务和3个阶段性发展目标。组织推荐企业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强与江苏、广东等地6个国家级开发区沟通对接,实现区域互联、产业互补、经验互鉴、发展互促,推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提质增效扩容跨越发展,确保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晋位升级。
17.加强农垦改革的组织领导。将农垦改革列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纳入旗县区绩效考核范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5个旗县区政府通过合规合法方式承接全市15个农牧场办社会职能。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民主生活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严把内容关,确保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刻查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2023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列入旗县区、市直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
2.严格履行党内监督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透。严格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和互相批评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体现“辣味”。
3.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市委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年度政治谈话,以谈明责、以谈促责、以谈履责。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并做好审核工作。制定“一把手”监督若干措施,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情况作为日常必听、必看、必察的内容,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推动各监督主体开展监督检查。
4.突出重点,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乌梁素海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业节水控水、防沙治沙等重大任务,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接通工作,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录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持续跟进调度督办。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设置苏木乡镇、嘎查村监测点,实行包联督导机制,以点带面、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5.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能力。健全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开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围绕“如何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开展2次专题讲座,着力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能力。强化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严格对派驻机构考评管理,开展“零立案”问题专项整治,集体约谈“零立案”派驻机构,共同分析原因,指出发现问题路径,并提出工作要求。
6.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由专人负责,每年定期对已下发的制度文件进行综合研判,对符合清理条件的立即清理。结合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的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修订《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第一议题制度(试行)》、《市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水平。
7.严肃规范使用纪检监察文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增强纪检监察文书的严肃性。采取跟进监督、书面提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全程跟进纪检监察建议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对拒不执行的严肃追责。
8.督促有关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行立改“三转”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办、逐个销号。目前,发现的“三转”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旗县区纪委通过全员培训、工作调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对苏木乡镇纪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和频次。
9.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孙绍骋同志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在听取通辽市和科尔沁区两级纪委监委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将开展教育整顿作为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汇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将教育整顿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谋划、一体推进。9月15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了第二批主题教育。
10.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覆盖范围,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检视。全面摸排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设立机关纪委情况,将专职机关纪委人员纳入教育整顿范围,统一组织参加检视整治、巩固提升环节工作。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撰写思想分析报告,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针对干部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正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11.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基层治理中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同步进行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深化纪律作风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与党校联建、市旗共建等方式,打造“党的纪律教育主题课堂”、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洁文化主题公园“三大阵地”。市纪委监委加强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服务调度中心的沟通对接,定期梳理办理进展滞后、无人认领的群众诉求问题,对发现相关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推诿扯皮现象,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理。
12.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刻把握“风腐一体”规律,制发《风腐同查工作提示》,着力发现和查处“四风”问题,实现双向突破、一体治理。开通廉政提醒短信,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7期28042条。加大典型“四风”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通报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推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请示报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兼任党组书记、副书记的成员分工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党委报备。
2.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以及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实际、符合规律。
3.坚决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党建述职点评意见整改、基层党建调研等工作,加大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指导检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的纪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向全市各单位发放《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习题集》。对上半年纪律教育学习情况开展了督查,并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
4.突出考核重点、优化考核方式,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整合“五大任务”相关指标,实行专项考核。根据各旗县区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承担任务等情况,实行“一个旗县区一张表”差异化分类考核,推动“五大任务”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坚持考用结合、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强化担当作为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作用。实行季度考核“亮牌”制度,通过定期通报、发布预警等方式,督促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出比学赶超、争先晋位的浓厚氛围。
5.优化干部年龄结构。认真落实中央《规划纲要》、自治区《若干措施》各项配备要求,完成了年轻干部配备目标任务。开展了旗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调研,全面掌握班子运行情况、结构和功能发挥情况。结合年轻干部培养情况调研,重点掌握和发现一批可长期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
6.严格执行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坚持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调整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审批制度,从严把握干部交流调整频次,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开展旗县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将执行干部任期、交流制度是否严格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各旗县区委,并限期整改。
7.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发现领导班子不团结、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根据具体情形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或调整优化。坚持凭发展论英雄、比贡献定位次,依据考核结果综合分析研判领导班子。有针对性地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优化调整建议,推动能上能下。对考核结果好、有潜力的优秀干部,优先选调参加党校培训和挂职锻炼,符合条件的及时大力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欠佳、能力素质有短板的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8.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自查工作,要求强化对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申请审批、证照管理等工作。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提出具体要求,印制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程序步骤、批复备案等内容,进一步提高管理审批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9.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市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基层党建有关任务纳入其中。建立2023年度基层党建指导清单,对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和中小学校7个领域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将乡村振兴人才“聚力赋能”工程作为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按照《巴彦淖尔市抓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4个调研组,赴7个旗县区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党费使用管理、嘎查村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年底开展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打牢基础。
10.深入研究整改自治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点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完善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并逐条确定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组织部牵头先后于6月、8月两次调度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按照自治区要求,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自治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自治区点评中提到的关于“乡村振兴面临带头人队伍能力不足和人才短缺”的问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聚力赋能”工程“书记项目”,以问题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功能。深入开展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明确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标准,设置5个自选星,提出26条创建标准。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双提升”工程,稳步推行嘎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市共有支部领办合作社138个,相较于巡视时增加66个,占嘎查村总数的21%。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新型集体经济项目,择优选择14个项目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倾斜。
12.加强基层党员队伍监督管理。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凝心铸魂”培训计划,累计培训苏木乡镇干部2974人、嘎查村干部3672人、驻村干部753人,做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党员干部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推动乡村振兴本领。开展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比武争星”活动,选树了一批担当作为好支书。在全市嘎查村干部队伍中开展党的纪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八个一”为载体,不断强化嘎查村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细化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程序,制定《发展党员操作手册》,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落实各类监督整改方面
1.强化整改意识,全力推动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跟进国务院第八次、第九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两次大督查涉及巴彦淖尔市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反馈问题组织开展了“回头看”。
2.从严从实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地下水超采严重”问题。建立2023年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分别作为大型、中型超采区,制定综合治理巩固方案,细化分解年度治理任务,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同时,实施引黄滴灌工程、水系连通与水美乡村水源涵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一定程度减少农业地下水使用量。临河区、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作为小型超采区,均制定超采区治理巩固方案,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2023年上半年,各类超采区水位基本保持稳定。
3.坚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形成“合力改”局面。加强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建立监督台账,督促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考核权重。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大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接通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委将持续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一)坚决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抓落实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要求,担负好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攻坚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加速推进;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整改事项,集中力量、分步推进,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事事见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在深入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既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特别是对反复发生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内部管理监督等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巡视整改助力巴彦淖尔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进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建设“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防沙治沙模范区、现代高效农业集聚区、产业绿色转型先行区、乡村振兴样板区”的发展定位和“一市、一线、一点、一园、一形象”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深做实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五大行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巴彦淖尔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478—8655633;收信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1号市党政综合大楼6楼6004室;电子信箱:byneswdcs@126.com。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