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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印发《关于抓好“三农三牧”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分工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1 点击量:13100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三牧”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四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业部门、驻村帮扶以及市委常委承包旗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组的工作责任,确保尽锐出战。落实“市、旗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听取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汇报制度,掌握各地各部门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开展部门联合“驻站式”指导工作,对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工作实行挂牌督战,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纪委第九监督检查室踏查调研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按照“政策不漏户,户不漏政策”的原则,对全市已脱贫(享受政策)的14701户27042名贫困人口、162个已出列的贫困嘎查村和5个摘帽旗县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同时,防止边缘户105户208人致贫、脱贫监测户34户69人返贫,强化帮扶措施,巩固提升效果。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切实把脱贫攻坚底数摸清,把问题清仓,把短板补齐。强化特殊贫困群体保障,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做到兜底政策兜得住。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等保障政策保得好,实行动态监测,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持续达标;以产业扶贫为主攻方向,聚焦市委确定的“六大产业七大行动”,因地制宜培训特色产业,推动增收项目可持续,实现稳定增收。确保生态保护、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精细精准落实到位。持续做好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采取产业就业扶持、重大疾病生活保障、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公益慈善捐赠、利用资产收益资金购买防贫保等有针对性救助措施,保证边缘户不致贫、脱贫监测户不返贫。深入实施扶贫扶志行动,加强贫困群众生产技能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就,推广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完善脱贫攻坚档案。

(三)保持政策稳定。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持续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决防止松懈滑坡。研究制定出台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意见,科学分类精准施策,继续保持政策稳定和帮扶力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扶贫干部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旗县、非贫困嘎查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发挥扶贫资产收益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谋划研究2020年后的减贫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将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列入“十四五”规划。

二、加快补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四)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示范镇”“示范村”和“爱路护路”“美丽公路”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推进撤并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工程、窄路面加宽工程、畅返不畅工程、抵边公路项目、安保和危桥改造等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落实“路长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嘎查村内道路养护管护长效机制。强化路域环境治理,打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加大农村牧区公路“油反砂”整治力度。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解决饮水型砷、氟超标问题。完成13个嘎查村组电网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乡村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水平,实现人口密集自然村和偏远地区的农牧场宽带和4G的延伸覆盖。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纳入编制范围,扩大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覆盖面。

(五)抓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抓好1个旗县区、10个苏木乡镇、98个行政嘎查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选择适宜的改厕技术和模式,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户用卫生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逐步扩大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立收运处置体系,年内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以旗县区为单位编制治理规划,优先解决苏木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80个,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六)提升农村牧区教育水平。优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旗县区全部消除大班额办学,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自治区基本办学标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增加农村牧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农村牧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做好动态监测,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牧区的招生规模,引导和鼓励农牧民接受职业教育。

(七)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办好旗县级医院,推进标准化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每个苏木乡镇有1所政府创办的卫生院。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今年力争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对应聘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盘活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允许旗县区从现有编制中拿出一定比例,按程序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村医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推动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与基层服务贡献挂钩。推行“乡聘村用”制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巡诊制度。健全农村牧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返乡人员、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做好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疫情防控。

(八)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全市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全市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互助养老幸福院和养老机构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改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

(九)改善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实现行政嘎查村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开展第一批全市非遗传习所、传习基地的组织申报和认定命名工作,扶持农村牧区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传承民风民俗民肴等优秀文化遗产,探索“非遗+扶贫”脱贫攻坚新模式。推进阴山岩刻申遗,配合包银高铁等基础建设项目,开展铁路沿线文物调查勘探、文物遗存及考古发掘工作。办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与“送欢乐下基层”等系列民俗民间活动。

(十)治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四控两化”行动,年内化肥减量6000吨、农药减量60吨,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实现废弃物全域全量回收,回收率达到90%以上。推进地膜回收处理示范县建设,地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1%。实施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86%以上。抓好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统筹抓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减氮控磷、增施有机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项目的实施,净化产地环境。加强水生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种1000万尾以上,以禁渔期执法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规违法行为。完成5个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乌梁素海湖泊水生态综合治理,推进乌梁素海生态修复补水专用通道工程,改善流域水环境。编制巴彦淖尔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确定2020—2035年发展目标。全面完成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任务和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完善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牧业旗县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同步推进草原立法工作,颁布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草原管理法治机制和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山旱区退耕还林还草和乌梁素海及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

三、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套区围绕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的目标,走规模经营、集约发展的路子;乌兰布和沙区大力发展酿酒葡萄、蒙中草药、优质牧草等沙草产业,依托蒙牛、圣牧高科等龙头企业,稳定发展有机牛奶和有机肉牛产业;山旱区因地制宜发展荞麦、莜麦、谷子、绿豆等杂粮杂豆和饲草产业,重点打造绿色、有机品牌;牧区以生态保护为主,控制山羊、稳定绵羊、着力发展骆驼、蒙古马、驴等特色养殖。种植业按照“增麦、优葵、扩饲、提果蔬、强蒙中药材”的要求,优质小麦面积增加到150万亩;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食用向日葵注重优化品种结构,调减到350万亩;发展高质量的西甜瓜、早酥梨、鲜食蔬菜、蒙中药材等优势特色高效经济作物160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万亩。畜牧业按照“稳羊增牛强特色”的要求,扩大“巴美肉羊”和“湖羊”种群规模,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依托蒙牛、伊利等大型乳品加工企业,打造30万头奶畜养殖基地,推进奶业振兴。适度发展骆驼、驴、马等特色养殖。全市肉羊饲养量达到2300万只,奶牛存栏16万头,肉牛存栏10万头,生猪饲养量达到100万口。水产养殖依托全市300多个湖泊、近百万亩水面,以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磴口县)及沿黄旗县区29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大力发展湖泊、水库生态养殖,建成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基地1万亩,大中水面“人工放养、自然增殖”25万亩,开发宜渔盐碱荒地3万亩。

(十二)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和产粮大县、玉米生产者补贴等奖补政策,保持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抓好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0亿斤以上。组织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按时完成产后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中国好粮油”内蒙古行动目标任务,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十三)推进草畜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在天然放牧区域,引导牧民整合草场、牲畜等生产要素,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在沙地人口聚集区域,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坚持少养精养优养,探索户繁企育养殖模式。在农牧交错带以种植业为主的区域,按照为养而种的原则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模式。2020年优质牧草新增40万亩,青贮玉米种植100万亩,每个旗县区新建一个大型饲草仓储基地、重点苏木乡镇新建26个中型饲草料仓储库、重点嘎查村新建60个小型仓储库,推广建设5000个家庭储草棚。

(十四)保障乳肉等绿色畜产品供应。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打通信贷、保险、用地、环评等瓶颈,确保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推动农牧交错带和农区牛羊提质增量,增加优质绿色牛羊肉供给,推动畜禽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全市肉类产量稳定在30万吨左右。改造提升中小牧场,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推动奶业和乳制品向中高端攀升。落实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标准化建设等扶持政策,促进民族传统乳制品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加强猪肉等重要“菜篮子”产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维护“菜篮子”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大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力度,加强畜间布病、非洲猪瘟、口蹄疫等疫病防控。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实施防疫人员特聘计划。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和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加强现代农牧业设施建设。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黄河水灌溉区开展斗渠以下渠道防渗硬化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一批引黄滴灌工程;在井灌区推广以潜埋滴灌为主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同步建设田间工程和用水计量设施,开展现代化灌区建设前期工作。做好河套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利用。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统筹推进农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农商互联、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落实,启动2020年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落实农村牧区保鲜仓储设施电价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冷库用户执行优惠后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开展数字乡村建设,编制《数字巴彦淖尔建设发展规划》,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牧业领域的应用。着力推进巴彦淖尔农牧业大数据建设,提高农牧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围绕“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展主要农作物气候品质认证,加强地方特色农牧业气象指标、灾害指标研究和气象灾害影响精细化预报。建设智慧农业气象大数据平台,加快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网格预报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依托水资源博士科研工作站,开展农业水资源利用研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十六)推动园区建设,提升“天赋河套”品牌影响力。围绕“六大产业”和“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设立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基金,建设一批标准化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完成国家农高区的创建工作,打造“双十五”综合科技示范园区和38个市级产业园区,重点推进中以、中美、中俄、中奥等高科技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年内“两品一标”及名特优新产品新增认证数量不少于55个,打造1—2个全国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完成“天赋河套”国际商标,“乌拉特”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加强品牌维护监管,规范“天赋河套”品牌使用行为;启动运营“天赋河套”总部基地主题会展中心,发展“会展经济”;打造“天赋河套”现代农业标准化定制体验基地。

(十七)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广应用183项绿色、有机农牧业生产技术标准,将标准化生产与重点项目、科技示范园区、“四控”行动相结合。深入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监管体系、检测体系、执法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和监管网络向村一级延伸。强化农畜产品风险监测,严密防控质量安全风险。全面实施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推进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1+7”共创行动,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行动,强化农牧业综合执法,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八)加强农牧业支持保护。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牲畜良种补贴等农牧业支持保护政策,开展好农业大灾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保险机构数据共享机制,鼓励保险机构设计覆盖农牧业生产全过程、多领域或适应地方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品种。大力推广肉羊、渔业、番茄、脱水菜等地方特色保险试点,探索开展肉牛、西甜瓜、天气指数、“六大产业”果蔬单品价格指数保险等试点,推动农牧民稳产增收。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探索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的有效模式。

四、千方百计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十九)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实施农牧业产业集群提质升级行动,积极建设农畜产品加工强旗强县、休闲农牧业示范旗县、农牧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力争内蒙古河套向日葵产业集群落地实施。推进五原县、临河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和五原县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农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基地,全市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9%。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富民产业,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一批旗县区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延伸乡村物流网络,促进交通、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推动农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探索研究农牧业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核算,逐步反映农牧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

(二十)支持农牧民就业创业。继续实施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加大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力度,延长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的稳岗补贴政策,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实施“春潮行动”、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牧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探索设立乡村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支持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打造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创新,将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二十一)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示范家庭牧场建设,年内新增家庭农牧场认定500个,新增市级家庭农牧场示范场80个,探索组建区域性家庭农牧场协会或联盟。在五原县开展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做好示范社建设以及联合社培育、扶持和服务工作,新增市级示范社83个。做好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申报认定工作,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领办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达到40个,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达到58%。分产业、分层次、分阶段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重点抓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和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队伍。

五、全面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二十二)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旗县区党委抓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以嘎查村民小组“微治理”模式为抓手,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引导农牧民群众发展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嘎查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农村牧区基层巡察工作力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加强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嘎查村务监督机制。加大在青年农牧民和抗疫一线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向贫困嘎查村、软弱涣散嘎查村派驻第一书记。认真实施“一嘎查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行动,积极培育嘎查村后备力量。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现职嘎查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保障标准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健全关爱激励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提高嘎查村干部待遇。充分发挥市委讲师团作用,在农村牧区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二十三)完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压实旗县区抓乡村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旗县区级领导干部、旗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包联嘎查村制度和苏木乡镇领导干部包村联户制度。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继续深化村民小组“微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嘎查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行业协会商会功能以及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独具巴彦淖尔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模式。

(二十四)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牧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持续整治侵害农牧民利益行为。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旗县区两级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家庭律师”建设,完善嘎查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十五)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重点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宗族派系干扰基层建设、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4类问题开展整治,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牧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农村牧区各类安全隐患。开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牧区宗教事务管理,防范邪教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六、强化农村牧区补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旗县区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三牧”工作要求,发挥旗县区级“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机构建设,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培养懂农牧业、爱农村牧区、爱农牧民的“三农三牧”工作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三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巡察重要内容。

(二十七)优先保障“三农三牧”资金投入。加大各级财政“三农三牧”投入力度,市级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牧业农村牧区倾斜。加强“三农三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加快拨付支出进度,强化绩效评价,严禁挤占挪用。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的政策,进一步提高农牧业农村牧区投入比例。在政府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三牧”信贷支持力度,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延长农牧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额度,推进金融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交通出行、就医购药、农村牧区消费等领域的普及应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积极推动葵花籽作为期货产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促进葵花籽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探索“六大产业”果蔬单品价格指数保险,保障农民稳产增收。推动“活畜抵押贷款+保险”政策项目落地,为农牧户贷款难、贷款贵提供新的解决办法。

(二十八)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将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及配套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及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粪污处置、检验检疫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可以使用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强化农牧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牧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非牧建设。开展农村牧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等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腾退出的节余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满足农村牧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用地、农村牧区产业用地和农牧民建房等农村牧区发展用地指标。在编制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牧区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农畜产品初加工用地。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农村牧区产业。推进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审批改革,严格按照改革要求的时限、流程及要求办理。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

(二十九)推动人才下乡。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让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深化“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分领域、有针对性地选派专家人才到基层服务锻炼,通过技术培训、项目合作、对口指导等形式,助力乡村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实用技术、培养紧缺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健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对在旗县区、苏木乡镇基层单位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牧区学校任教经历。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在农村牧区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在乡村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见习就业基地,在全区涉农涉牧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设立新型职业农牧民综合培育基地,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涉牧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在职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的新型职业农牧民享受全日制学生相应政策待遇。

(三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中国农大、中国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合作,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体制,将科技创新的重点转移到企业和种养殖主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强农牧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大对磴口华莱士、五原黄柿子、灯笼红、河套大耳猪等特有资源及地方品种收集保护力度。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建设黄河流域西北地区种质基因库和现代种业产业园。实施奶牛、肉牛、肉羊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落实好白绒山羊、双峰驼等国家保种任务,加强蒙古马保护与利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行动,加快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精准服务行动计划,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

(三十一)深化农村牧区重点改革。做好五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工作。建立土地确权成果信息应用平台,强化数据库成果应用,丰富农牧业基础信息。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和资源,通过资产租赁、农牧业开发、生产服务、乡村旅游、联合经营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让集体收益惠及农牧民。落实自治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有序推进全市农村牧区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逐步提高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推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执法经费保障。继续深化供销社、农垦、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农业综合水价等改革。

做好新时代“三农三牧”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三农三牧”领域突出短板,确保农村牧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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