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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23-12-13 点击量:793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3年,临河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市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聚力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2023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剔除沙尘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91.2%。PM10平均浓度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临河城市地表水监测9个断面,各断面水质均达到上级要求的考核目标。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黄河水厂水源地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要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临河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无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安全利用,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城镇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临河城区开展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共6个,按功能区评价,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五)生态系统风险管控状况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临河区新批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从源头上遏制“两高”的落地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23年截至目前完成72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临河区已建立生态信用体系试点,将破坏生态环境、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等行为纳入失信范围。2023年,临河区未发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问题导向,有序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7件群众信访问题全部按时办结,反馈问题涉及临河1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项,剩余7项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临河区111件群众信访案件,剔除重复举报77件,实际共34件,目前20件已办结,剩余14件正在按时限要求推进整改。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方面

1.统筹协调,持续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深入开展散煤燃烧、扬尘治理等十大专项攻坚行动。组织实施临河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共涉及周边乡镇、农场13119户居民;在建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噪声污染在线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的要求;38家砂石料场、商砼站,17家已建成封闭库,21家关门停业,并按要求采取了整垛、苫盖措施;城区主干道每日机械化冲洗、清扫不少于2次,次干道、人行道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持续推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闯禁限行区域专项整治,提前完成了柴油货车尾气车载在线监控终端设备安装任务;督促德源肥业再次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禁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对秸秆焚烧案件依法严厉处罚;督促餐饮企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清洗、监测、维护台账。

2.倾力守护,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重点开展三项专项行动。一是深入推进乌梁素海流域临河段点源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移交的91个黄河流域排污口点位溯源工作,需要进行整治的8个排污口已制定“一口一策”方案,目前8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100%;不断挖掘中水回用潜力,2023年截至目前回用中水940.76万吨(其中临河热电厂用水682.25万吨,联源热电用水110.65万吨,华北油田用水2.20万吨,园林绿化用水145.66万吨)。二是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专项行动。3个城镇水源地和8个乡镇水源地已全部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档案,做到“一源一档”动态更新。临河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黄河水厂水源地水质为Ш类,达到考核要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专项行动,经排查,临河城区无城市黑臭水体。

3.持续补短板,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重点开展两项专项行动。一是推进重点监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全面落实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要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地下水自测工作和土壤隐患点排查整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临河辖区内71家涉危废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完成了上半年规范化考核。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强化工业固废源头管控,辖区45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完成管理计划和年度申报工作。

4.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优化改进执法方式,辖区14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管理,现场帮扶指导企业60余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32家。2023年截至目前共下达行政处罚7件,共处罚款77.81万元,追缴往年罚款27.13万元。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番茄加工企业全部安装智能管控排污分表计电系统;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等技术手段对重点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100余次。积极开展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坚持业务培训“一周一学习”、“一月一考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5.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政策,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实施,积极推动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巴彦淖尔光热储能科技创新园区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建设;2023年天马、森普利获评绿色工厂,燕京啤酒获评绿色供应链企业;截至目前,临河区为农户办理户用光伏备案手续146户,有效推动减排减碳和绿色转型。

三、存在的问题

(一)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我市地处河套腹地,近几年春季沙尘天气频发,与周边盟市相比我市受到的影响比较严重,结构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今年1月1日-11月30日,临河城区共监测空气质量334天,其中优良天数270天,污染天数为64天,其中41天是由沙尘天气造成的,占总超标天数的64.1%。即使剔除沙尘天数后,目前污染天数为23天(其中臭氧超标21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难度大。

(二)中水利用率偏低。冬春季市政、园林绿化、河湖补水停用后回用压力更大。受工业结构影响,我区可使用中水的企业只有临河热电厂、联源热电厂,回用途径难以拓宽。需进一步拓宽中水回用渠道,在道路洗扫、园林绿化等方面优先使用中水;华北油田地下补水使用中水;实施巴彦淖尔市镜湖综合治理项目,利用中水对镜湖进行补水,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同时解决镜湖补水来源单一、缺口大的问题。加大违规取用地下水巡检力度,严防无证取水。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薄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我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对薄弱,仍需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大行动,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地膜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灌溉退水污染管控,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夺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胜利。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十大专项攻坚行动,持续开展散煤治理,积极推进城郊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减少原煤散烧造成的污染。巩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果,抓好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深化秸秆禁烧、建筑(拆迁)工地、裸露土地等污染源精细化管控,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统筹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巩固四、五排干沿线环境治理成果;推动番茄脱水菜企业规范化生产,加大对排入生活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不断挖掘中水回用潜力,逐年提高中水回用量。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力开展水源地问题整治。

(三)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医疗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持续开展工业固废堆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按期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四)认真抓好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从严从实从快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案件整改推进工作,对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问题,坚决有力抓好整改整治,真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鲜明树立起来、有力落实下去,确保整改见效、群众满意。

(五)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全力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