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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临河区委 政府转发《临河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1 点击量:2648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临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

二、全面落实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临河区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加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贯彻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宣誓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区委党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行政机关作出决策前应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出庭应诉行为。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规则意识,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村(居)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掌握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加强对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拒绝餐饮浪费等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落实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旧城改造、城市景观建设、公园绿化升级等建设中。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升级改造竟香苑法治公园,增添法治元素,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利用单位LED显示屏、电梯电视、宣传栏开展法治宣传;电梯小区楼宇,在电梯内播放或张贴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内容;迎街商铺门点、交警岗楼、室外LED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和公益普法广告;汽车站、大型超市、医院、学校、酒店、宾馆要有法治宣传标语;主城区整体烘托,在人流密集地、城区进出口、擎天柱、立交桥、旅游景点等设立宣传标语;相关管理部门指导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在公路、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橱窗)等;利用公交、出租车LED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及服务机构电子屏、宣传栏要有法治宣传内容。乡镇、办事处要着力打造法治示范小区,法治长廊、小广场。乡村利用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农场、街道至少有一个普法学法大讲堂,每个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全区建成一批法治村(社区)、法治小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条文转化成群众易于接受的文化内容,让民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法治教育。营造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浓重氛围。

(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传承传统法律文化

将法治元素融入到书法、绘画、剪纸、短视频、动漫、摄影、游戏等文艺创作中,创作法治文化精品,创建法治文化传播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弘扬中华民族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普及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调解室”等做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发挥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深化依法治校。开展“法律进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普法领导,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委和政府及部门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

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