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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临河区2022年度政协协商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5 点击量:24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市县政协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大局,按照区委、政府2022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围绕“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一、二季度。

3.参加人员: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农牧局、林草分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文旅公司、河原公司以及部分农牧业企业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负责同志,政协各有关专委会负责人、部分政协常委、委员。

4.协商程序:(1)在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乡镇、村组、涉农企业调研。(2)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涉农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3)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4)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审议。(5)修改完善报告,报送区委、政府。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主席组织实施,分管副主席负责,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文史资料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共同落实。

二、围绕“加快工业振兴崛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一、二季度。

3.参加人员: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区发改委、工信局、税务局、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服务局、执法局、投资促进中心、物流园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工业企业、银行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负责同志,政协各有关专委会负责人、部分政协常委、委员。

4.协商程序:(1)在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各类工业企业调研。(2)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工业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3)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4)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审议。(5)修改完善报告,报送区委、政府。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主席组织实施,分管副主席负责,区政协经济资源环境委员会具体落实。

三、围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焕发城市发展新活力”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一、二季度。

3.参加人员: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区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执法局、征收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城投公司、市政环境公司以及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供热供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同志,部分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政协各有关专委会负责人、部分政协常委、委员。

4.协商程序:(1)在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街道、社区、企业调研。(2)组织各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城市更新相关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3)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4)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审议。(5)修改完善报告,报送区委、政府。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主席组织实施,分管副主席负责,区政协提案和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共同实施。

四、围绕“加强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专题协商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三季度。

3.参加人员:区政协分管副主席,区水利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黄河西部水业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区政协各有关专委会负责人,部分政协常委、委员。

4.协商程序:(1)在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对我区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开展调研。(2)走访调研重点涉及黄河水资源利用的区直单位,进一步了解全区黄河水资源利用情况。(3)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行业专家、部分委员座谈研讨。(4)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5)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审议。(6)进一步修改完善调研报告,报送区委、政府决策参考。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实施,区政协经济资源环境委员会具体落实。

五、围绕“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专题协商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二季度。

3.参加人员:区政协分管副主席,区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工信局、统计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中心、物流园区服务中心、金融办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负责同志,政协各有关专委会负责人,部分政协常委、委员。

4.协商程序:(1)在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中小微企业和涉企相关部门调研。(2)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中小微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3)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主席会议审议。(5)修改完善报告,报送区委、政府。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实施,经济资源环境委员会具体负责。

六、围绕“深化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专题协商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三季度。

3.参加人员:区政协分管副主席,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农牧局、发改局、文旅体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文旅公司、河原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负责同志,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企业负责人,政协各有关专委会负责人,部分政协常委、委员。

4.协商程序:(1)在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和相关部门调研。(2)组织部分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3)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主席会议审议。(5)修改完善报告,报送区委、政府。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实施,区政协文史资料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具体负责。

七、围绕“发展普惠托育机构”进行协商

1.协商形式:对口协商会议。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三、四季度。

3.参加人员:区政协分管副主席、社会法制和侨务外事委员会负责同志,区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区政协教育和科学技术界委员。

 4. 协商程序:(1)在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以及相关部门、政协专委会负责同志,深入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调研。(2)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3)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主席会议审议。(4)修改完善报告,报送区委、政府。

5.组织实施:由区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实施,区政协社会法制和侨务外事委员会具体负责。

八、提案办理协商

1.协商形式:由区政协提案和学习委员会协调区委办督查室、相关部门、部分政协委员召开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议,推动提案建议落地见效。

2.协商时间:2022年第三季度。

3.协商程序:(1)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对收集到的委员提案进行立案审查。(2)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确定立案提案。(3)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区委办、政府办、提案学习委负责同志交办委员提案。(4)组织区委办督查室、政协提案学习委负责同志、部分提案委员,就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5)召开协商座谈会,听取提案委员和办理单位意见,协商解决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4.协商意见处理反馈:由区委办督查室和政协提案学习委汇总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落实情况,形成书面通报材料下发。

5.组织实施:由政协分管副主席组织实施,区政协提案和学习委员会具体负责。

以上协商计划,在召开相关会议后,将协商成果以政协党组报告或专题报告、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将相关意见采纳、落实情况等及时反馈政协办公室。